各位同学:
根据《学生工作管理办法》(校学发〔2022〕13号)规定,现将我院2021-2022学年单项奖学金评选推荐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基本参评条件
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,上一学年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,且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,无不诚信记录。
二、奖励范围
奖励在2021-2022学年(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)具有单项表现突出的学生。其中,学术创新奖中的学术论文以见刊(在线)时间计算,发明专利证书以授权公告日计算,竞赛奖以获奖证书落款时间计算。如项目在同一学年同一赛事中获多重奖励的,按最高级别(金额)奖励。
三、奖励类别
(一)学术创新奖
奖励学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发明专利,全校奖励50-100项,奖励标准1000元/项。
(二)竞赛奖
奖励在学科竞赛、专业技能竞赛、挑战杯竞赛等重大赛事获奖的,分为一类、二类奖项,全校奖励100-150项。同一项目同一赛事获奖按最高奖项奖励。
一类:“挑战杯”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(主赛道)、“挑战杯”大学生创业计划赛(主赛道)、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,国家级金奖及以上奖励10000元/项、国家级银奖奖励5000元/项、国家级铜奖奖励3000元/项、省级金奖奖励2000元/项。竞赛奖一类奖项以及二类奖项中的一类省级银奖、铜奖的获奖名单,学生无需单独申请,由校团委推荐提供,学校组织评定。
二类:专业学科竞赛、专业技能竞赛、政府组织的其他竞赛,一类省级银奖、铜奖,奖励1000元/项。
(三)文化艺术体育奖
奖励在学校校园文化建设、重大文艺活动或体育赛事做出突出贡献者,全校奖励不超过100项,奖励标准1000元/项。
(四)社会工作奖
奖励在学生工作、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者,每年不超过100项,奖励标准1000元/项。由校团委组织推荐,学校评定。
一类:获政府部门组织的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省级金奖及以上奖励(排名前2);获政府部门表彰的国家级、省级社会实践优秀团队(排名前2),以上名单由校团委推荐提供,学生无需申报,学校组织评定。
二类:担任校院级团学组织主要学生干部,为校院学生工作做出较大贡献者,且学生干部考核优秀;积极投身志愿服务、社会实践等活动,在志愿时长、实践成效等方面表现突出,个人或带领的项目或团队获省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者。
(五)其他类
参评学年在抗旱抗洪、地震救灾及疫情防控方面有突出贡献,且获县级及以上地方政府部门表扬、或有新闻报道等,奖励标准1000元/项。
四、评选方式及日程安排
(一)学生申请(10月21日下午18:00前,逾期视为放弃不再受理)
1.学术创新奖
学生在10月21日下午18:00前通过学工系统提交申请并填写附件1发送至邮箱863970776@qq.com。学院择优推荐不超过5项。
论文类在单项奖“学术论文奖”项目提交以下材料:①文章当期杂志封面;②文章当期杂志目录(有文章题目页);③文章首页;④发放文章刊载杂志非CSCD或SCI收录,须上传附件完整的论文检索证明。
发明专利类在单项奖“获取知识产权”项目提交以下材料:①专利证书扫描件(正面);②专利正文首页。
备注:学生创新奖须完成学工系统审核!各项材料必须按规定如实提交,以免因提交材料不合要求或不完整影响评选资格审查!
2.竞赛奖
二类奖项中专业学科竞赛、专业技能竞赛及政府组织的其他竞赛获奖的奖项名单,学生在10月21日下午18:00前填写附件2(并以邮箱附件形式上传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PDF格式)发送至邮箱863970776@qq.com。学院择优推荐不超过5项。
3.文化艺术体育奖
学生在10月21日下午18:00前填写附件3及证明材料(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PDF格式)发送至邮箱863970776@qq.com。学院择优在“体育类”按0~1个名额,报给校体委评审,“文化艺术”类按0~3个名额,报给校团委评审。
4.社会工作奖
学生在10月21日下午18:00前填写附件4及证明材料(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PDF格式)发送邮箱863970776@qq.com。学院在社会工作奖二类奖项中择优推荐0-3名同学参评。
5.其他类
由校团委、招生就业处、学生处推荐,学校组织评定。
(二)学院评选推荐(10月25日前)
学院学生奖励与资助委员会组织评选推荐
(三)评审推荐(11月初)
各奖项负责单位组织评审、推荐。
(四)学校评定
学校评定,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。
五、疑问与咨询
6165cc金沙总站党委办公室刘老师,联系电话028-86290875,15520743331。
6165cc金沙总站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
(6165cc金沙总站代章)
2022年10月19日